響應國家環境保護,支持清潔能源供暖,甘肅省電價調整
2018-03-05 14:14:17
甘肅省發改委鼓勵省內居民利用谷段低價電取暖,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戶采暖條件,采取低溫輻射電熱膜、低溫發熱電纜、電磁鍋爐、固定式電取暖器等環保節能用電設備供暖用電的居民,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,為每日22:00至次日8:00,用電價格在對應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0.20元/千瓦時;其它時段為每日8:00至22:00,用電價格在對應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提高0.03元/千瓦時,這期間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。

企事業單位辦公、商業等非居民用戶采取低溫輻射電熱膜、電磁鍋爐、電蒸汽鍋爐等低溫發熱電纜等環保節能用電設備供暖用電,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,為每日22:00至次日8:00,用電價格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谷段目錄電價執行;其它時段為每日8:00至22:00,用電價格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執行。
清潔能源供暖是一項系統工程,甘肅省發改委要求,在實行價格支持政策的同時,其它相關政策要協同推進,因地制宜健全供熱價格機制,統籌協調推進財政支持、融資方式、市場準入、供應保障等支持政策。